各院(直属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我校在职培养已取得博士学位并返校工作的教师,已获博士科研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文件规定,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表》(一式10份),于2009年10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三、申报人员需准备powerpoint格式材料,按照项目立项依据及意义、创新性、研究内容、研究可行性、研究基础及条件、效益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为10分钟。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阳 电话:63556050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审批表》
2、《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3、《郑州轻工业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人事处
科技处
200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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