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算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9-11-11   浏览次数: 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按照《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一)》(郑轻院党[2009]4号)和《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二)》(20092月)的相关内容核算本单位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验教学工作量和相应的教学业绩分值,核算2009年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学科竞赛等业绩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算依据

1.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教务处安排的本学期教学任务、课表和经教务处批准执行的其他教学任务;质量工程等项目依据学校和上级有关文件或有关证书。

2.计算办法依据《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一)》和《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二)》之《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核算,并于1116前将核算员的邮箱及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务科。各院系应据实核算,核算员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直接负责。核算前,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和领会《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

2. 认真核对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选修课)的所有人员所申报的岗位(技术岗还是管理岗,技术岗必须具体到是哪一级,以人事处提供的为准)。

3.认真核对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见附件1),核准每条任务中所列出的各项内容,如学时数、班数、学生数(系定任选课人数应按实际上课人数进行核对)、任课教师、是否教考分离等内容;认真核对集中安排的实践环节任务(见附件2、附件3),核准环节类别、环节名称、任课教师、总周数等内容。核准后逐一进行工作量计算。实验室老师的工作量依据实际开出实验情况计算(见附件4)。

4.经过教务处批准执行的未列入课表的教学任务,各单位须提供书面报告,附体现组织安排、执行情况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的总结材料,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进行计算。

5. 非正式出版的教材(讲义)、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教学督导、指导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奖、教学单项奖等分值计算按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的“学科与专业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每自然年计算一次,本学期核算发生在2009年度的项目。核算时,依据正式批文、文件、证书等原始材料。(见附件5

7不计算外籍教师、外(返)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外(返)聘教师酬金由人事处核算,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有关报告应注明教师姓名、职称、课程名称、计划学时、学生班级、学生人数。外(返)聘教师的核对以外(返)聘教师审批表为依据。

8.承担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的老师的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分别由上述三个单位负责完成。为了统计教师教学业绩分的完成情况,要求上述三个单位认真填写工作量分值汇总表(附件6),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上课教师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为便于核对,各院系应在教务处提供的电子表格中进行核算,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及顺序,仅可添加行。各项核算完成后,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院系工作量分值汇总表(附表6),院系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教务处。

三、时间要求

1.各单位与教务处核对时间见附件7,核对时应提交纸质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交电子文档。全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在1222前全部完成。

2. 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由教务科负责;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工作量核算由实践教学科负责;其他工作量核算由教学科负责。

(教务科电话:63556911  邮箱:jwkwei@zzuli.edu.cn

实践教学科电话:63556296, 邮箱:sjjxk@zzuli.edu.cn

教学科电话:63556884, 邮箱:jxknew@zzuli.edu.cn

附件: 1.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表

2.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工作量计算表

3.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实践环节准备工作量计算表

 4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准备工作量计算表

52009年度各院系“其他”分值汇总表

6.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各院系工作量分值汇总表

7. 教务处与各院系工作量核对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0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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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