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印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予以执行。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
考核办法(试行)
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