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71号)、《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教辅、附属)部门任期目标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72号)和《关于印发<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服务单位和校办产业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轻院党[2009]76号)相关要求,现就2009年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我评价(12月7日之前)
2、单项评估(12月8日-12月16日)
3、民主评议、部门述职(12月17日-12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2月23日-12月28日)
5、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
6、向二级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在全校公布。
7、依据考核办法进行表彰奖励。
二、考核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提交的材料准确有效。
各院(直属系、部)、后勤服务单位、校办产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考核指标自评表、相关背景材料。自评报告要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增量以及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自评。
机关(教辅、附属)部门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点、亮点和特色,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条理清晰、数据准确、内容充实。
2、材料要求
(1)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用A4纸打印,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四号仿宋体。
(2)各院(直属系、部)、后勤服务单位、校产单位提交材料要求将自评报告、考核指标自评表装订成册,封面标识“XX单位2009年度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工作材料”。各院(直属系、部)提交的背景材料按照7项考核指标分类装订。
(3)各类材料需提交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各一份。
3、负责各院(直属系、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党建思政及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工作考核的7个单项评估工作小组,要在12月16日前完成单项评估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将各单项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2月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综合科。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