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09-12-11   浏览次数: 23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09]436号)、《郑州轻工业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郑州轻工业学院院(直属系、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考核办法(试行)》、《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现将200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为保证200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合同为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时段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即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教职工(中层干部除外)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轻院[1998]93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文件要求进行。
    具体程序为: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被考核人在本基层单位进行述职,基层单位针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鉴定,并写出切合实际的评语。
    3、综合评价。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基层单位评定的意见,对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考核等级,填入考核登记表。
    4、各单位将考核等级通知被考核人,并将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
    五、考核时间安排
    1、2009年12月16日前,个人总结。
    2、2009年12月17日-24日,公开述职。
    3、2010年1月8日前,部门综合评价,并进行公示。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人事科)。
    六、其他
    1、本年度考核结论为A级的院(直属系、部)优秀指标在学校平均比例的基础上上浮3%;年度考核结论为B级的院(直属系、部)优秀指标为学校平均比例;年度考核结论为C级的院(直属系、部)优秀指标为7%。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要分类考核,优秀等次的数额按人员类别及职务层次分配使用,原则上不得相互挤占。
    3、已上班调入手续正在办理中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其他几类人员考核问题详见《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意见》(郑轻院[1998]93号第六条执行。
    4、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需将《平时考核登记手册》按要求填好,一同提交。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10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