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请分别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郑轻[2008]30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郑轻院[2009]48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郑轻[2008]99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0年下半年师资培养计划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
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4、郑州轻工业学院2010年度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表
5、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6、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站审批表
7、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371-63556050
人事处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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