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0年度下半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0-03-03   浏览次数: 6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请分别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郑轻[2008]30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郑轻院[2009]48号)、《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郑轻[2008]99号)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0年下半年师资培养计划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
  1、《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
  2、《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工作暂行规定》
  3、《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
  4、郑州轻工业学院2010年度下半年教师进修计划表
  5、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审批表
  6、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博士后站审批表
  7、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进修申请表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0371-63556050
 
 
人事处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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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