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0-10-11   浏览次数: 2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我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06]23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10年度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初聘政策
  (一)初聘的对象和范围
  2010年度入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
  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等,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除外)。
  (二)初聘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入校工作后可初聘为中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入校工作后可初聘为初级职务;本科毕业入校工作满一年,可初聘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程序
  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批准,由人事处负责办理聘任等相关事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聘任意见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以及同内容的txt格式电子文本。
  使用方法:
  1、登陆河南职称网下载安装“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以及个人版升级程序5。
  2、打开个人版操作界面,选择“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取得资格方式选择“初聘”,选择自己的申报系列(高校教师或其他)、级别(中级或初级),申报人所属地市选择下拉菜单最后一个“省直”,点击“确定”。
  3、根据个人情况填报“呈报表”内容,其中“主管单位”一栏填报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工作单位”一栏填报郑州轻工业学院,代码为19018031。
  4、填报完后点击“保存”后返回主界面。
  5、生成txt格式文本。在主界面点击“上报申报信息”后选择上报,生成以自己名字命名的txt电子文本。
  6、打印呈报表。在主界面点击“打印评审简表”,使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2份。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10月13日上午12点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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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