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选举委员会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发布部门: 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01-06   浏览次数: 76


郑州市金水区选举委员会致全区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及省、市、区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部署,我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12月至20124月进行。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完成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尊重宪法赋予自己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这次人大换届的选举日定于2012220日,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会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分选区分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区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选举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也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在换届选举过程,要坚决防止各种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事件的发生,确保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此致

敬礼

 

 

郑州市金水区选举委员会

20111230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