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处就《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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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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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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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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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院的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现有设备的效益,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聪明才智,设备处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及各系部要求,特拟定了《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室对外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郑州轻工业学院自制或改造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现将文件予以公布,恳请广大教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大家将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设备处信箱,信箱地址为sbc@zzili.edu.cn 设备处 200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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