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继续教育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01-11-22   浏览次数: 345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新成立的继续教育学院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其他工作人员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后,将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真正把具有较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思想好、素质高、乐奉献、懂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

二、选拔岗位

1、继续教育学院院长1名;

2、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3、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1-2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郑州轻工业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竞争正处领导干部岗位者,一般应是副处以上干部;竞争副处领导干部岗位者,一般应是科级以上(含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等专兼职科级干部)干部,其中科级干部任职时间一般应在三年以上;

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一般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竞争正处干部岗位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竞争副处干部岗位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6、竞争党务干部岗位者,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

有关规定。

四、程序办法

1、公开报名(11月23日-27日上午)

自党委文件公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填报统一印制的报名表。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11月27日-28日)

组织部门按照竞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本人做好演讲答辩准备。

3、演讲答辩(11月29 日)

参加竞争者,均须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时,除答辩委员会参加评分外,竞争岗位所在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和部分系部处室的代表现场进行民主推荐。

①参加竞争者须就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工作思路和设想在10分钟内进行演讲。

②参加竞争者在答题签内抽取试题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③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分和群众进行民主推荐。

4、组织考察(11月30日―12月3日)         

院党委根据报名情况和答辩结果,确定多于竞争岗位数的人选,由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5、党委决定(12月上旬)

院党委进行认真研究,最后确定人选,正式下文任命。

 五、组织领导

院党委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人事、纪委、工会、教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张希凡

副组长:张  鑫  黄遂清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2001年11月22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