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流通部将于2003年4月11日正式开放,欢迎广大读者光临。希望大家遵守读者规则,爱护公物,注意环境卫生,共同创造静谧优雅的读书环境。
同时敬告读者,凡2002年10月20日以前到期未还的图书,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在闭馆期间到期的图书,应在2003年5月7日前进行清还,逾期者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希望大家互相转告,按期办理清还手续。
图书馆
20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