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高教小区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请高教小区第二批住户于本周三(12月4日)前到财务处缴纳剩余30%购房款。
有关高教小区住房贷款事宜,请与高教小区售房部联系。电话:3720865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200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