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教科外〔2005〕612号)通知,教育厅自2005年起开始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现将文件转发如下,请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申报。注意事项及要求如下:
1、我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项;
2、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之间。拟申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完成时间范围应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之间。
3、申报程序及期限
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可从附件下载),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三份,于10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至:keyanchu@zzuli.edu.cn。
科技处
2005年10月24日
附件: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教科外〔2005〕612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
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0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05]10号)精神,为宣传我省高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教兴豫”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起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之间。
拟申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完成时间范围应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之间。
三、申报程序及期限
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附件1,Word格式)。
2、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各高校要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每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由科技处汇总并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后,各一式两份于10月25日前报送我厅科研外事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至:
kewai@hadoe.edu.cn。
四、评审办法及奖励措施
候选项目经高校审查报至我厅后,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对于入选的项目,我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后续项目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
文中所提表格请从河南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网/重要文献处下载,网址:http://kj.ha.edu.cn。
联 系 人:张水潮 魏涛 电话:0371-65900171
E--mail:kewai@hadoe.edu.cn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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