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2006年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再次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奖励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我省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总结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成就,进一步推进教育科研事业繁荣与发展,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评奖范围
包括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基本理论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1.已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包括 著作(正式出版的专著、工具书),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 ,课件(附与光盘一致的文本资料),论文 。
2.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等;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在市级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育研究成果。
3.成果发表或完成时间为2005年1-12月。
三、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理论性成果应在教育科学的某一领域有创新,在某些问题研究上有新见解、新发展、新突破;应用性成果应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教育决策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经验性成果所述经验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深入研究的价值,以验证其因果关系,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教改实验成果已在较大范围推广,对于推动教育改革实践,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四、申报要求:申报成果一式2份,《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于2006年5月12日前报送科技处,评审费每项80元。
科技处
200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