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系存在已经离校的本科学生,需要将其从欠费名单中清除,请以书面形式(加盖系公章)向教务处(唐新平)说明,经教务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我处(金慧英)核销。
如果你系有已经离校的专科学生,需要将其从欠费名单中清除,请以书面形式(加盖系公章)向继续教育学院(尚小燕)说明,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我处(金慧英)核销。
财务处
200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