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高[2001]476号文件“关于开展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院课程建设,全面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改善主干课程教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我院决定将在近期开展我院课程建设评估及省级优秀课程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程评估的范围为新修订的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中现设院定必修课程及系定全部限选课程。
二、各系(部)接本通知后,要组织各有关课程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本通知精神和《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对课程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1、由每门课的课程负责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总表》和《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标准分项对照表》各一份(表中专家评分由各系(部)组织有关专家审议评定)。
2、系(部)提交本系(部)近三年课程建设规划、前三年课程建设总结及经本系(部)审定的各评估课程所填自评情况(二表)。
3、在各系(部)完成上述课程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由系(部)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1-2门近年来建设力度大、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课程参加院级优秀课程评选。被推荐课程除填写二表外,还应写出自评报告,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自评报告、评估总表、评估指标标准分项对照表)各一式五份,及相关背景材料一套报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学院将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学质量督导组成员对上述申报课程进行复评,并评选出院级优秀课程若干门,及推荐5门课程参加省级优秀课程评选。
四、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加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的最基础工程,学院要求各系(部)一定在充分认识课程建设的重要性,依照“一支优化的教学梯队,一个革新的教学大纲,一套先进适用的教材,一套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一套科学的考试方法”的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与评估,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附:1、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总表(印发)
2、郑州轻工业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标准分项对照表(印发)
3、关于课程建设评估标准分项对照表的补充说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