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02]58号和高科奖办[2002]02号)《关于进行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文件附后),现将我院拟申报优秀教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是教材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鼓励、大力支持;
二、我院拟申报优秀教材的范围、条件和办法,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执行,凡符合条件的教材,要经过认真评议,择优申报;
三、申报程序:凡 拟申报的教材项目,须经系(院、部)研究推荐,并聘请2至3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外校专家一名以上),填写相关材料后,于五月十六日前报教务处教材科,经学院审议后,统一报送上级部门;
四、凡获得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励项目,学院将予以重奖。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组织安排此项工作。
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教务处教材科联系。
附:1、教高司函[2002]58号和高科奖办[2002]02号文件;
2、我院1999年1月―2000年12月出版教材目录。
请单击左图
教务处
200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