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中“非典”防控工作的 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
各系(部、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防治“非典”工作应进行再认识、再动员、再部署的会议精神,在抓好“非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几点措施和要求:
1、有关管理部门应按时打开本部门所管辖的普通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机房等教学场所的前后门和所有窗户,并加强值班,确保设备安全。
2、 要求全体任课教师在上课前认真检查教学场所的门、窗是否打开,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有较好的通风条件,并要求学生按照专业班级、学生学号分区域依次就座,座位相对固定。
3、 任课教师要严格考勤,准确掌握每次课学生的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和缺课的学生名单,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学生所在系(部、分院)。
4、 在语音室上课的任课教师应要求所有学生按学号顺序固定座位,尽可能减少人员的相对流动。
5、 实验课、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应按照学生学号顺序安排实验台,并做好登记,具体内容包括学生班级、学生姓名、实验台位置、实验时间等信息。
6、 要求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增加指导次数,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身体情况,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 正常教学计划外的上机或实验等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表中要求有学生姓名、专业班级、所在机位(实验台)、公寓区及宿舍号、个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
8、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坚持检查和督促,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为师生服好务。
教务处
200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