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 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办法”([2002]125号文)的要求,学院决定对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的老师进行教学工作综合考核。院级考核采取申报人述职、评委评议打分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时间:
2003年9月19日(星期五) 8:20―12:00
二、 分组和述职地点:
第一组:(11人) 地点:机械系会议室
李 伟 王新杰 刘申立 马吉明 李燕华 王建生 张东初
王志刚 陈 新 梁 威 卫 军
第二组:(16人) 地点:计算机资料室
马庆华(实验) 陈建华(实验) 郭长江 杨改云 李东进 朱兴旺
宋学谦 郭炎强(实验) 张梅峰 金保华 孙 宏 刘海增(实验) 冯巧玲 冯 辉 刘朝晖 张忠厚
第三组:(16人) 地点:管理系会议室
梁 晨 张旭虹 王林波 李喜辰 高 亮 赵 菲 刘国豪 曹瑞林 陈春涛 李学红 刘凤珠 张俊松 邢 晟 黄松奇 黄守佳 王 霞
(各组发言顺序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三、 要求:
申报教授、副教授者应结合“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中附表一和附表四的内容准备6―8分钟的述职发言;申报高级实验师者应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教学与科研情况表(请到实践教学科领取)”准备。述职者应在发言过程中展示有关证书、论文等背景材料,接受评委的质疑。
请各系(部、分院)通知本部门申报教授、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的老师于9月19日(星期五)8:10到各组指定地点抽签并按要求参加述职。
教务处
200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