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分院):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假期期间实践教学场所安全,通知如下:
1.各单位实验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实践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实践教学场所安全。
2.各位实验技术人员要在“国庆”节前对所负责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火灾、盗灾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各实验室库存的易燃、易爆、剧毒品要妥善保存。对大型、精密仪器、计算机、民用设备(如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工具等),应专人负责,避免被盗。
4.有电子设备和光学设备的实验室,应特别注意防水、防潮和通风。
5.安排假期值班人员,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实验室主任及实验技术人员要负起责任,各院系领导要进行督查。
教务处
200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