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同学复习功课的需要,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后,自11月28日起,将开放能够供同学们上自习的教室,具体开放的教室和时间如下: 1、开放教室:教二楼123、125、223、225、323、325,
开放时间为:17:00―22:00;
2、开放教室:教三楼3层到8层可以上自习的所有公共教室
(除研究生和艺术设计学院专用教室外),
开放时间为:8:00―18:30。
注:①、请各位同学在上课安排、考试安排、学校其它安排外,可以到以上教室上自习,要服从学校的安排。同时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上自习的习惯,不得占位。
②、未经教务处安排,不得占用教室进行其他活动。
③、以上教室开放期间,学生应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教务处 教室管理中心
20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