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已于12月2日下发了计算实验准备工作量的通知,目前仍有个别系没有按通知要求按时核对。希望这些系尽快将实验准备工作量计算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予以核对。
截止12月12日下午5:30前仍未上报核对的,将以教务处计算的结果为准,由教务处汇总后报院分配领导小组。
教务处
200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