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4年团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团委   发布时间: 2004-10-12   浏览次数: 65


各院(系)分团委:

  为教育引导新生团员干部学习和掌握共青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工作方法,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团员干部队伍,校团委定于2004年10月14日至2004年11月18日举办2004年团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校团校是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团员干部的阵地,通过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团员干部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上得到提高,熟练掌握共青团的基本工作方法,及时了解团情,学会分析、研究团情,满足团员干部对提高自己工作能力、拓展业务素质等方面的迫切要求,尽而从根本上提高我校团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应是品学兼优的我校2004级统招生,主要为各班“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长及年级团总支书记”。

  三、培训时间

自2004年10月14日至2004年11月18日,即本学期第7周―第12周的每周四下午14:30―16:30。具体安排见《2004年团校教学进程安排表》。

  四、培训教材与形式

培训班统一采用《团支部工作手册》作为教材。学习形式以教师讲课为主,教师讲课与学员课后自学相结合。

  五、培训要求

  1、各院(系)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在选送学员时应严格把关,确保学员的质量。

  2、各院(系)分团委要积极配合校团委的团校培训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分团委书记(负责人)为团校培训负责人,要在上课前加强考勤,配合做好上课秩序的维持。

  3、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团校有关规定;在学习期间,学员要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者,须及时向本单位团校培训负责人请假;培训期间团校将不定时对学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查,无故旷课1次以上者取消其学员资格。

  4、学习结束后,要统一进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团校结业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

  六、名额分配

  艺术设计学院21个班85人,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8个班33人,电气信息工程学院8个班33人,机电工程学院7个班29人,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13个班53人,经济与管理学院10个班41人,国际教育学院6个班25人,食品与生物工程系5个班21人,外语系5个班21人,技术物理系2个班9人,信息与计算科学系2个班9人,法政系4个班17人。

请各院(系)分团委于10月12日之前将本院(系)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至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2004年团校教学进程安排表和团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共青团郑州轻工业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八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