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公寓住宿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04-11-25   浏览次数: 96


各院系、各学生班级: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住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外宿

    1、所有学生原则上均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学生宿舍内住宿,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

    2、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的学生如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凡未经批准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者,一经发现,学校将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严从重处理。近期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外宿情况进行集中清查。

    4、特殊情况需办理走读者,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

    二、加强宿舍或个人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

    1、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未经有关部门的允许,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

    2、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3、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浏览互联网内容的网络行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联网、乱扯网线、电线等。

    4、计算机的拥有者要对其计算机内的信息和内容负责;要对使用计算机的网络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

    1、各公寓楼开关楼门时间为:早6:00开门,晚23:30锁门,周五、周六及节假日顺延一小时锁门。

    2、晚上23:30――早上6:00之间,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3、晚归者须说明理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违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通知各院系按违纪处理。

    四、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

    1、为保证学生公寓的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发热电器;不得存放和使用燃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器具;禁止在宿舍内焚烧废弃物。

    2、禁止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3、宿舍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

    4、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要养成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睡前锁门的习惯,树立防盗意识。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将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从严从重处理。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有关规章、规定。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后勤集团

                                                    2004年11月25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