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05-08-15   浏览次数: 9


关于做好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对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价的范围: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项目(即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有经费资助的项目)。
项目承担人名单:方少明、毛多斌、吕彦力、戚俊清、尹志刚、张宏忠、张素智、李淑勉、张忠厚、罗国富、纪莲清、何培英、李蔚、李银华、邓璐娟、高愿军、朱金婵、彭诗金、张东初、陈东升。
2、本次评价的时限:自项目实施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3、表格下载网址:www.hnsti.net.cn。
4、各项目承担人认真填写《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绩效评价指标表》和《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绩效评价初评报告》,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于2005年8月18日前报科技处一式三份(统一用a4打印并附软盘)。
科技处
2005-8-15
 
 
附件:关于对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
文件号:(豫财办统〔2005〕12号)   发布日期:2005-08-01  阅读次数:4198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各省辖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巩义市、邓州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的“追踪问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决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确定省级2005年绩效评价项目的通知》(豫财办统〔2005〕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对2004年度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价的时限:自本项目实施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二、本次评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豫财统〔2003〕57号)文件规定,依据《河南省科技三项费用绩效评价指标表》所列的评价指标,采用计划目标与实现目标对比法、历史资料对比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三、请各省辖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认真指导、督促省财政厅统计评价处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附软盘)。
    四、为使我省科技三项费用绩效评价工作与年度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工作有效地结合,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按要求上报评价资料,确保资料内容真实完整。逾期不报的单位,将视同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届时,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将对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结果进行重点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各级财政、科技部门要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积极探索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工作做好。
    五、联系方法:
    电子邮箱:hncqwwj@sina.com
    联 系 人:王伟杰
    电    话:0371-65808058  65808042
    传    真:0371-65808058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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