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设备处   发布时间: 2005-04-28   浏览次数: 62


各院(系):  

   “五一”长假将至,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环保意识,设备处促请各系(部、分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各实验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在迎评促建的关键时期,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对所有实验室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火灾、水灾、盗灾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    

    3.对库存的易燃、易爆、剧毒品要妥善保存。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专人负责进行维护保养。

    4.有电子设备和光学设备的实验室,应特别注意防水、防潮和通风。

    5.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到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及实验技术人员要负起责任,各院(系)领导要进行督查。   

   设备处将到各院(系)抽查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