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建设经费分配使用方案及管理办法(草案)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04-05-09   浏览次数: 154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的规划,学院将加强院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院级重点学科分为三个层次。学院计划在2004--2010年间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科建设,现根据学院学科建设的总体部署,做出第一个周期即2004―2006年学科建设经费分配使用及管理的草案。

   一、经费分配方案

  学科建设经费在2004―2006年按每年500万元进行分配,按照学科点分属不同层次分配如下:

   1.院级第一层次重点学科(5个)

每个院级第一层次重点学科一年建设经费50万元,预算5个计250万元。若同时申请为省级重点学科一年再追加建设经费10万元(材料与化工学院因有两个第一层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计100万元,若同时申请为省级重点学科不再进行追加),预算3个计20万元,共计270万。

   2.院级第二层次重点学科(4个)

   每个院级第二层次重点学科一年建设经费20万元,共4个计80万元。

   3.院级第三层次重点学科(4个)

  每个院级第三层次重点学科一年建设经费10万元,共4个计40万元。

  4.研究生基地建设30万元。

  5.引进人才的条件建设80万元。 

   二、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1、重点学科的遴选

  学院对每个层次的重点学科按竞投形式进行遴选,学院组成重点学科评审考核小组,对参加竞投的学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察评审,遴选出各层次重点学科的候选学科,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然后由重点学科的第一学科带头人与学院签定目标任务书。每年学科评审考核小组按照目标任务书进行考查,完成指标者发给学科当年相应的津贴报酬等。完不成任务者,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该学科的院级重点学科资格。

  2、经费使用范围

(1)学科建设包括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用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信息网络和建立和运行。(不少于总经费的50%)

(2)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为本学科的特殊需要选派部分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修学习。(不少于总经费的20%)

(3)调研及相关的学术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及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讲学等。

(4)资助学术著作的出版。

(5)引进学术带头人的条件建设。

(6)适当的条件改善(可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享受学院其它优惠待遇已配备有笔记本电脑者不再配备)。

(7)本学科优秀学术群体的科研活动(每个优秀学术群体每年一万元科研活动经费)。

注1:(1)、(2)两项之和不低于总经费的70%。

注2:学术队伍的稳定和加强,给予学术带头人适当的津贴,由学院人事处统一考虑。

注3:每个学科点的当年经费使用不完可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3、经费使用程序

    学科建设资金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由第一学科带头人提出意见,低于2000元的经费由学科负责人批准,高于2000元的经费支出由系(二级学院)负责人和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签字批准。所有经费使用情况都需在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后由学院财务处按财务规定拨付或报销。

  4、附则

  1)、学科点购置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应在每学期开始一个月内上报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由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会同设备处统筹计划、统一购置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仪器设备和图书购置计划应提前报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凡购买属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均应纳入政府的采购范围,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所购置必要的本学科或方向的专业书籍、刊物或其它科技资料,应首先在各系(院)资料室入库,然后凭系(院)入库证明方可报销;

  3)、购置的设备应为本学科或研究方向发展急需的设备;

  4)、经费支持的学术活动应与本学科或研究方向有直接关系的国内外重要的学术会议等活动。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2004-3-22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