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发布部门: 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 2007-09-18   浏览次数: 60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本学期正式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单位从2007级高职学生开始在校学贷中心的指导和统一组织下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合作办学管理处在校学贷中心的指导下,自2006年9月开始,经过多次论证和修改,制订出台了《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暂行)》,并于2007年6月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上学期末,管理处将该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协议发送到各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并在暑假期间和开学初到各办学单位逐一传达落实国家和学院关于助学贷款的文件精神,明确该项工作的权利、责任和风险,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同时,管理处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为进一步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管理处组织召开了国家助学贷款专题培训会议,各校区的主管校长、学生处长和具体实施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校学贷中心的杨新宇(校学生处副处长)重点传达并解读了上级文件和政策,指导如何做好贷后管理工作,介绍校本部的相关情况,邀请学贷中心的李英梅老师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指导和现场上机培训。
    目前,各校外合作单位都非常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拟从本学期的2007级新生开始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人、专门设备、专项经费正在逐步落实到位,其中,已有三个校区开始为申请贷款的学生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合作办学管理处
2007年9月17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