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补充规定》的规定,请各院(直属系、部)、教辅单位、后勤集团、校医院、附属中小学、校办产业于2010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二次分配方案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依据工作量归口核算管理的原则,2010年12月20日之前,请各工作量归口核算单位,将工作量审核结果(《郑州轻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量业绩分值表》)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人事处。
2011年1月10前请各单位将二次分配结果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