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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5-06-03   浏览次数: 204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引导全校师生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将《条例》全文作为校、院党委(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三会一课”、教职工集体学习等的重要内容,以学习不断增强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构筑抵御歪风邪气的铜墙铁壁。在学校主页、广播和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开展广泛宣传,用好宣传栏、LED等线下媒体,灵活采用短视频、海报、倡议书等形式,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制度体系建设

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对照《条例》深入查摆问题,尤其紧盯各种隐形变异的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现象,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要向制度要动力,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围绕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强化监督问效机制

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等专项活动。将《条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校内巡察、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校纪委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财务处要加强对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审计处要加强对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

学校各单位、广大师生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筑牢反浪费的制度堤坝,严格落实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请各单位将学习宣传情况及具体落实举措,于6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dangban@zzuli.edu.cn。联系人:冯  文,86608002。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