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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学工部   发布时间: 2023-10-31   浏览次数: 1201

各学院: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修订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资助函[2023]788号)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共有四种类型学生:

退役复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包含被我校录取后保留学籍去部队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助学金。

(二)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士兵学生是指退役入学,即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学习,实行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助学金。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四)直招士官学生。招收为士官,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往年已享受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不享受本次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二、资助标准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以下简称“4号文”)精神,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16000元、20000元执行。其他年度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按照当年的资助标准执行,具体执行依据是《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310号文”)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按在校生和毕业生两个学生类别上报,要求如下:

1.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利息,2022年、2023年产生的利息因国家免息应免于计算,如补报其他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利息应为100的整数倍向上取整。

2.注意区分学生入伍的时间,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具体如下:

学生入伍时间(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下同)

2022124日前

2022124日(含当日)至2023831

202391日(含当日)后

申请补偿代偿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每人每年8000/12000

每人每年12000/16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每人每年16000/20000元(学费补偿或代偿用于学费的贷款)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19号文发布之前入伍的,仍按当时的资助标准执行。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注意查询学生入伍时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情况,避免出现重复资助。

2.在2023年秋季学期复学的学生,仅应录入2023-2024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在2023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如果之前从未在系统中申请过学费减免,本次应录入截止到2023-2024学年的所有学费减免信息(按年度分别补报),具体申请学费减免标准如下:

学生申请减免“学费产生的学期”

2022124日前

2022124日(含当日)至2023831

202391日(含当日)后

申请减免标准上限(本专科生/研究生)

每人每年8000/12000

每人每年12000/16000

每人每年16000/20000

文件依据

19号文

310号文

4号文

19号文发布之前的学费减免,仍按当时的标准执行。

(三)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直招士官学生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其它要求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四)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1.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应明确申请学年,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只能申请2023-2024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2.关于补报。本次只能补报申请学年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每位学生申请金额上限是12000元。

(五)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2023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本次上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助学金信息。如有补报,本次只允许补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不能与申报年度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重复资助。

三、资助年限

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资助年限按国家对本科、研究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专升本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给予资助;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降级(留级)学年的学费不予补偿、代偿或者减免

四、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1.材料: 

1)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简称为《申请表I》,样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贷款学生请填写完整的贷款银行名称);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2)校内手续:学生将《申请表I》及《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先至财务处收费科(科学校区行政楼203室)审核学费缴纳情况,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学校区活动中心楼20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收取材料后,统一办理校内后续审核流程。

(二)直招士官学生

本年度直招士官学费资助和(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的表格和流程是一样的,只是在表格反面需勾选“士官”。

(三)退役复学学生

1.材料:

1)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为《申请表II》,样表见附件2);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I》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退役复学学生只需要盖征兵办公室一个章,不需要盖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章);

2)校内手续:学生将《申请表II》及《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复印件先至财务处收费科(科学校区行政楼203室)审核学费缴纳情况,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学校区活动中心楼20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收取材料后,统一办理校内后续审核流程。

(四)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入学)

本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复学资助的表格同为《申请表II》,流程上,退役士兵的表格上务必要加盖两个章,一个是征兵办公室的章,一个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章,其他流程同(三)退役复学学生。

五、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在校本科生”、“持有退役证”三个条件,与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填写《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请将《申请表》纸质版、退役证复印件各2份,交至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处提交申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的受助资格,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申请表》、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审核。

六、填写注意事项

所有签字栏均由学生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为了便于学生及时收款,表格中所涉及到的银行卡,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的卡号,请确保姓名、卡号、开户行信息的准确性(姓名应与卡号开户人一致)。

通知中所涉及的《申请表I》和《申请表II》一经导出,所有打印部分不得涂改,否则该表无效。申请表需贴上申请者本人一寸照片。

《申请表I》必须正反面打印,单页打印无效。

七、材料报送

学生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后,请及时联系学院辅导员或各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确保个人申报材料及时递交,以免错过本年度服兵役教育资助的系统上报时间。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112日前汇总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材料:1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至《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统计表》附件4,并将学生《申请表》、退役证复印件各1份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表电子版发zzzx@zzuli.edu.cn

八、工作要求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一项的政策性强、时效性强的工作,请各学院提高认识、高度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材料完整,做到精准资助。如因各环节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将严肃问责追责。

各学院负责征兵和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均需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应具体到各班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均能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各学院需关注每学年申请服兵役教育资助学生学费减免或代偿学生信息,如出现遗漏或审核未通过的情况,需第一时间反馈沟通。确保材料齐全的学生全部“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并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样表).docx

附件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docx

附件3:郑州轻工业大学2023-2024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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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