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选派办法(试行)》及我校与友好学校签署的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每年与友好学校互派品学兼优的本科在校生到对方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双方互相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学分。我校学生回国后继续在郑州轻工业学院进行最后一学期的毕业设计,按规定由我校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选拔标准: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独立生活能力强。
3、品学兼优,以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综合评定成绩、学习成绩、学校组织的选拔
测试成绩为依据。
4、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
二、赴韩交换生条件选拔范围:
三、相关费用:
1、学费:根据双方学校协议规定,学生向原学校交纳规定标准的学费,对方学校免交学费。
2、其它费用:旅行费、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以外的医疗费、伙食费、基本生活费、书费以及其他教育资料费将由参加本项目的学生本人承担;来往护照、签证费用由学生本人负责。
3、目前,我校的合作友好学校有韩国首尔市立大学、韩国国立全北大学和韩国大邱加图立大学,这些学校的交流学生政策和费用并不相同,报名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报名同学统一解释。
4.住宿:我校赴韩交流学生由韩方安排入住相应的学生公寓。
四、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网上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由院(系)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综合评定推荐,报校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口试)选拔考试,综合排名。
3.学校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规定派出。
4.经学校批准后,学校与学生签订协议后生效。
5.选拔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9月18日。咨询电话:639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