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生在一次上自习课的过程中,在教学区捡到贵重物品,第一时间冷静思考,因所捡物品没有其他有效证件,在原地等候失主,后无人认领。在告知教学区管理员详细情况后,老师留下该同学联系方式,失物由该同学保管,以便日后失主问询。
至今,尚未发现失主,特出失物招领一则。同时表扬刘宏愿拾金不昧的好精神。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
200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