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1、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临时务工人员的聘用年龄标准,集团各中心使用的临时务工人员男性年
龄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由各中心上报集团批准,最多可延长5岁。会议要求各中心在4 月底前完成本中心超龄人员的清退工作。
2、临时务工人员所带子女问题:
会议要求教室管理中心的值班人员自4月1日起不允许带子女及亲属在值班室吃饭和居住。其它中心(主要指饮食服务中心临时工及修建中心自建房租房的临时工)要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教育,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临时务工人员要管好自己的子女,教育子女不要到图书馆以南区域及体育场内活动。
3、临时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
(1) 2003年我们已明确要求对新聘用的临时务工人员不再安排住宿。
(2) 考虑到工作需要,教室管理中心等的值班门卫、饮食服务中心的临时工、修建和学寓中心的水工电维修工及绿化保洁中心的保洁工的住宿统一由本中心安排,其余临时务工人员到校外自己租房居住,本学期结束此工作规范到位。
(3) 下步学院对临时务工人员有统一要求时,按学院规定办理。
(4) 外来探亲人员住宿不得超过3天。
4、用电安全问题: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员工住宿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电炉,此项规定经前
期治理和整顿,私用电炉现象已基本杜绝,今后要继续加强此项工作,严格按安全责任书的各
项规定办理。
5、计划生育工作
继续抓好临时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中心都基本做到了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做到孕检不漏人。各中心要继续做好外来人员的三证的查验工作(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暂住证),严格按安全责任书的各项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