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我院本科教学评估,了解各单位师资余缺情况,准确审核本学期外聘上课教师的教学津贴,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外聘上课教师的基本情况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及资格证复印件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人 事 处
200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