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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期间的有关安排
发布部门: 学生处   发布时间: 2003-06-19   浏览次数: 562


广大毕业生同学:

经过几年大学的学习,同学们学业已就,在即将离开母校走向工作岗位之时,学院祝全体毕业生在今后的岁月里努力工作,愉快生活,不断取得事业的辉煌!也祝愿大家一生平安!

今年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精神,继续推行和逐步完善“国家宏观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充分发挥以高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服务、指导和调节作用,经过学校和毕业生共同努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全体毕业生同学要更加珍惜在母校的最后时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遵守学校各项制度,文明离校,为母校和低年级同学留下美好的印象。按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安排,从6月20日起开始进行毕业生教育、毕业动员、毕业小结、毕业鉴定(包括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就业派遣等各项工作。下面就有关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和就业派遣工作的一些具体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日程安排

6月12-17日            毕业体检、办理部分离校手续(退餐卡、清还图书等)

6月20-22日           毕业动员、教育,公布毕业生就业方案,就业小结的准备

6月23、24日           毕业小结、毕业鉴定

6月25日(星期三)     毕业典礼(上午)、办理离校手续(下午)

6月26日(星期四)     办理离校手续(全天)、托运行李

二、怎样写好毕业小结和毕业鉴定

毕业生鉴定和小结是对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德、智、体等多方面的客观、全面的评价和总结,也有利于毕业生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在新的工作岗位不断进步,取得更大成绩。

毕业生在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鉴定和小结时要掌握以下几条原则:

1. 反映全面,突出成绩

2. 实事求是,正视不足

3. 文笔通顺,字迹工整(必须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

三、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1.领取离校通知单:毕业典礼结束后,各班班长到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领取离校通知单,并按照通知单上的要求到各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每道手续办理完成后须有相应部门盖章。

2.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6月25日  上午毕业典礼之后(全天)

6月26日  全天(上午8:30―下午6:00)

3.注意事项:

(1)毕业生按照离校通知单上要求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到各系办公地点上交“离校通知单”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组织关系等证件;

(2)在办理离校手续过程中,由于对象集中,希望同学们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有秩序地办理各项手续;

(3)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可携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组织关系迁移证”等相关手续直接到单位报到或按单位要求时间报到(建议同学们最好在离校前与单位联系落实报到时间及其它报到注意事项);

(4)毕业生在手续办理完后,一定要仔细检查自己的所有证件上的内容是否有误,以便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换;

(5)毕业生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关系等报到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学校将联系邮政及铁路部门到学校为同学们邮寄或托运行李物品。

 4、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离开学校。

四、关于就业报到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一定要在离校前仔细检查自己的报到材料(就业报到证、户口关系、党团组织关系、毕业证、学位证等),并注意旅途安全。毕业生到达单位后,要及时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等)交给单位人事部门,以免遗失;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要衣冠整洁,态度谦逊,诚恳有礼,给单位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走好自己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五、关于档案转递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是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单位而定的。毕业生离校以后,我们将尽快整理好档案材料,通过机要局统一寄发到毕业生就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请同学们务必记清楚就业方案中的“档案转递单位”(毕业生可到学院信息栏内毕业生就业方案中查阅),以便单位查寻。此外,由于毕业生档案是通过机要局寄发,一般私营及外资单位没有接收机要文件的权利,因此个别同学的档案寄出后可能会退回学校,如果毕业生在毕业后一月内按转递单位未查寻到自己的档案,可直接与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查询。

在郑州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的档案由学院统一转送郑州市人事局。

六、关于二次就业及改派

毕业生就业方案是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协定、互相选择的结果,并通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学校双方同意,按国家计划进行的。因此,就业方案一经下达,一般情况下不能改派。

1.根据河南省有关规定,按就业方案已经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和二次派遣到河南省外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改派;有特殊原因确需要改派的,在择业期内应根据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改派材料:

(1)个人改派申请。

(2)签订过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改派需由原接收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意见(即退函)。没有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生源被介绍回生源所在市二次就业的(择业期内户口可暂不落入生源所在市,以方便联系落实就业单位后户口的迁移),在择业期内跨省、跨市联系到接收单位,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签署同意改派意见。

(3)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有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到省直事业单位的须同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以上手续齐全后,毕业生可将所有手续报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由学生处报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2.对河南省生源被介绍到生源所在市二次就业的或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如在择业期内找到具体单位的,可分别由当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单位属原报到地市的)或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单位属跨地市或跨省的)办理派遣手续,跨地市和跨省择业办理时间与改派时间相同。实行人事代理的同学在择业期内联系工作时,可直接让单位出具接收函(手续齐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也可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重新补办一份就业协议与所联系单位签约,重新进行派遣。

3、在择业期内联系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请及时将就业情况通知学校,以便编制完善就业方案,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

七、学校联系方式

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办理就业有关手续,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

郑州轻工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邮编:450002)

联 系 人:张超钦    

联系电话:3556326

2、接待时间

2003年7月1日---2003年7月20日,每周一、三、五下午上班时间(2:30---5:30)

2003年9月1日---2003年12月30日,每周三、五下午上班时间(2:30---5:30)

其他时间:每周一、三下午上班时间(2:30---5:30)

最后,祝所有的毕业生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

郑州轻工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