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一届(2003年)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再次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十一届(2003年)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心,体现时代风貌,与时俱进,有利于推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2、研究成果应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机构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02年元月至2003年7月。
二、申报要求
l、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可从信息发布处下载),并将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11份(分装),于2003年7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
2、每项研究项目限申报5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3、每项参评成果评审费200元整。
科研处
200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