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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33-37号楼退款通知
发布部门: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04-01-13
浏览次数:
45
33-37号楼住户:
学院决定,元月14日退还购房集资余款的四分之一。请于上午9:00后到财务处领取。
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04年元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