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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催报教师本学期课时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部门:
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05-01-27
浏览次数:
8
各院系部处:
为了保证广大教师本学期课时酬金能够顺利发放,请未报课时工作量的单位务必于2005年1月28日17时前将本单位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报到校人事处,否则,将有可能影响你单位的酬金发放。
校财务处、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