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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各部门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 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02-12-10   浏览次数: 49


一、考核对象和目的

考核对象为机关处级职能部门。凡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的各处级职能部门和学报、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教辅部门等均按本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为基本出发点,其目的是实事求是的评价各部、处室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调动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促使部门之间工作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从而形成高效、勤政、廉政、创新的部门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考核项目及标准

根据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的各部门的工作特点,考核分设3个项目(部门综合评价项、整体功能和主要政绩项、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项),每项各条均设有3个等级,各项等级均设有考评(测评)标准及分值(见评分表)。

三、考评人员、考评内容、考评时间

考评人员分为三部分,分别对机关各部门进行测评或考评。

1、由系部有关人员(系部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对机关各部门的“部门综合评价项”进行测评。此项测评得分占总分的30%(测评内容见附表)

2、由考评组对机关各部门的“部门整体功能和主要政绩项”进行考评。考评组人员由系部各方面代表组成。此项考评得分占总分的40%(考评内容见附表)

3、由院党政领导对机关各部门的“部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项”进行测评。此项测评得分占总分的30%(测评内容见附表)。

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与每年的年终考核同步,寒假前进行完毕。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1、考评办公室组织有关参评人员对“部门综合评价项”进行测评。测评计分结束后,将材料汇总到考评工作办公室。 

2、考评组对“部门整体功能和主要政绩项”进行考评。各部门按照考评表二的内容进行自我小结(重点小结履行本部门的职责情况和主要业绩),逐一向考评组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各部门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考评组根据被考评部门的汇报和实际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在考评表二上打分考评,打分结束后,交考评工作人员进行统计,最后将材料汇总到考评工作办公室。

3、院党政领导对部门“部门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项”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将材料汇总到考评工作办公室,进行该项测评统计。

4、考评工作人员根据参评人员填写的各考评表,分部门、分项目计算考评、测评平均得分,然后在考评汇总表上加计总得分。

5、 被考评部门在本考评期内,部门或部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总得分中扣减5分。

(1)部门人员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部门人员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的;

(3)严重失职,给学院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

(4)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部门人员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6)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

6、根据各考评表计算总得分,扣除减分数,计算出最后得分;然后按照得分高低的顺序,同时考虑机关各不同部门的不同类别,分为A类(占20%)、B类、C类(B、C类占80%)。

7、被考评部门的最终得分结果经院党委会确认后生效。

8、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1、考评为A类的部门,授予“年度机关作风建设优秀单位”称号,一次性奖励部门3000元;当年度部门年终个人考核的优秀率可适当提高;连续三年被评为A类的部门,第三年部门的奖励加倍。

2、考评为C类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当年度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被评为C类的部门,第三年度该部门的所有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党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组织、人事、党办、院办、纪委、工会部门有关同志组成,负责考评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

附:

考评表一(部门综合评价项)(此项满分30分)

考评表二(部门整体功能和主要政绩项)(此项满分40分)

考评表三(部门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项)(此项满分30分)

考评表一(部门综合评价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团结协作精神、全局观念(8分);

二、民主作风、群众观念(8分);

三、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能力(7分);

四、群众对部门勤政、廉政的满意程度(7分)。

考评表二(部门整体功能和主要政绩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体功能(10分)

1、部门自身建设(政治学习、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政建设、部门形象等)(5分);

2、领导功能(工作思路、方法、措施、联系群众,执行学院决议、决定,坚持原则等)(5分)。

二、主要政绩(30分)

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分);

2、工作创新、有特色(5分);

3、学院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应急事件的处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的成效(5分)。

考评表三(部门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成上级和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情况(8分);

二、贯彻、执行学院的决定情况(7分);

三、推进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情况(8分);

四、部门之间团结协作和配合情况及工作效率(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