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郑州轻工业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25-12-10   浏览次数: 1623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根据《郑州轻工业大学电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近期将实施电动自行车入校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集中办理期于12月10日17时截止。

(二)执行缓冲期为12月11日-12月14日17时,前期已登记车辆可分别前往东风校区北门、科学校区西门安装通行牌照。

(三)自2025年12月15日0时起,未悬挂校园通行牌照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二、未登记车辆办理办法

(一)办理对象

教职工、在校学生(东风校区2025级学生暂不登记办理)、三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登记申请表》,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2.申请人持已盖章的申请表,前往指定办理点进行登记,新登记车辆校内通行牌照制作周期约5个工作日(悬挂牌照前仍禁止入校),制卡完毕后,推行车辆至办理地点悬挂通行牌照。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每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次周办理,寒暑假期间暂停办理。

2.办理地点

东风校区:北门值班室

科学校区:西门值班室

请各单位及时将此通知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附件:郑州轻工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登记申请表.docx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