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5〕462号)文件精神和全省2025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表填报布置和培训会议的工作要求(附件1),现需要统计教职工有关人员的信息,具体如下:
一、统计对象
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校外教师、行业导师
二、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信息统计的重要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是编制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优化调整资源配置、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信息统计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2.强化责任,确保统计信息真实准确。各填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信息采集和初审的主体责任,完善原始统计台账和相关支撑材料等档案资料,严格把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避免出现错填、漏填等问题,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3.协同配合,保质保量完成统计任务。本年度教师等人员信息统计任务重、时间紧,要为数据收集整理、校核与多部门协同留出充足时间,要严格遵守统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按时报送信息统计表和相关材料,确保高质量圆满完成统计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各填报单位可参照制表说明(教职工见附件2.2;专职辅导员见附件3.2;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见附件4.2)规范填写《信息统计表》(教职工见附件2.1;专职辅导员见附件3.1;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见附件4.1),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教职工有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需要提供职称证PDF扫描件(命名格式:正高/副高+工号+姓名,无需将所有的扫描件合并)。
3.专职辅导员除了填报《专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也需要填报《教职工信息统计表》。
4.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需要提供聘用合同PDF扫描件、近半年内距离最近的一次工资流水。聘用合同首页、双方签约时间、签字盖章页,依姓名顺序命名:学院+姓名(校外/行业)合同(无需将所有人员材料合并);工资流水情况需汇总到一个文档里,命名:学院+校外/行业+流水。若无工资流水,合同中须有体现工资发放的说明(此项内容的合同页要扫描上交)。
5.各单位在截止时间(教职工9月28日前,专职辅导员、校外教师、行业导师10月13日前)将《信息统计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工作人员。
(1)《教职工信息统计表》和材料扫描件发送至:xxgl@zzuli.edu.cn,联系人:姚欢丽,电话:86608213。
(2)《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发送至:zzulixgb@163.com,联系人:李景元,电话:86608115。
(3)《研究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发送至:zzuliygb@163.com ,联系人:段阿玉,电话:86608281。
(4)《校外教师、行业导师信息统计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907619368@qq.com,联系人:周辉,电话:86608502。
附件1:关于召开2025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布置工作会议的通知.pdf
附件2.1:郑州轻工业大学教职工信息统计汇总表.xlsx
附件2.2:教职工制表说明.pdf
附件3.1:专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2:专职辅导员制表说明.pdf
附件4.1:校外教师、行业导师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2:校外教师和行业导师制表说明.pdf
附件5:教职工职称、外聘教师证明材料模板.pdf
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