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10-10   浏览次数: 557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创建优良学风,树立大学生学习的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6年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郑轻院【200870号)文件要求。

三、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  

依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在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者进行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十佳“轻院之星”候选人1-2名,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1-2名。

2、初评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进入演讲等环节的学生。

3、宣传、演讲、网络投票

学校对初评出的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上进行宣传、展示。并举行“双十佳”演讲评比活动,同时,开通网络投票系统,广大同学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网络投票。

4、复评

学校根据候选人演讲成绩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2016年郑州轻工业学院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各10名。

四、承办单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五、时间安排

报名、推荐阶段:1010-1021

初评阶段:1024-1028

宣传、演讲、网络投票阶段:1024-1113

复评阶段:11月中上旬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推荐到全校进行评选,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各学院推荐人选要按照要求上报如下材料:

1)郑州轻工业学院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一式一份;

2200字以内个人简介;

3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抓住候选人在学习、生活中的闪光点,突出特点,细致描写,全面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风采);

4)正面免冠证件照(1寸、413*295像素,格式为JPG);

5)生活照电子版一张(要求能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和事迹,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请各学院于1017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两校区学生管理科,逾期视为弃权。电子材料(含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请以学院为单位发至xsc@zzuli.edu.cn,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为XX学院XXX同学事迹材料。

 

 

 

学生处

20161010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