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创建优良学风,树立大学生学习的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6年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郑轻院【2008】70号)文件要求。
三、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
依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在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者进行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十佳“轻院之星”候选人1-2名,十佳“自强之星”候选人1-2名。
2、初评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进入演讲等环节的学生。
3、宣传、演讲、网络投票
学校对初评出的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上进行宣传、展示。并举行“双十佳”演讲评比活动,同时,开通网络投票系统,广大同学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网络投票。
4、复评
学校根据候选人演讲成绩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2016年郑州轻工业学院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各10名。
四、承办单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五、时间安排
报名、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21日
初评阶段:10月24日-10月28日
宣传、演讲、网络投票阶段:10月24日-11月13日
复评阶段:11月中上旬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把真正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推荐到全校进行评选,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各学院推荐人选要按照要求上报如下材料:
(1)郑州轻工业学院十佳“轻院之星”、十佳“自强之星”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一式一份;
(2)200字以内个人简介;
(3)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抓住候选人在学习、生活中的闪光点,突出特点,细致描写,全面展现我校优秀学生的风采);
(4)正面免冠证件照(1寸、413*295像素,格式为JPG);
(5)生活照电子版一张(要求能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和事迹,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请各学院于10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两校区学生管理科,逾期视为弃权。电子材料(含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请以学院为单位发至xsc@zzuli.edu.cn,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为XX学院XXX同学事迹材料。
学生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