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规范教学单位本科教学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6-06-28   浏览次数: 688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学档案、教学资料管理,实现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水平,为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现将规范教学单位本科教学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档案(资料)

学校教学管理包括培养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专业建设管理、教学改革组织管理、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等内容。

教学档案(资料)是指教学管理过程中积累的相关资料,包括教学管理、教学环节两类资料。

二、存档范围

除按照学校档案馆要求上交存档的相关资料外,各教学单位应当做好以下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管工作。

(一)教学管理类

1.教学建设档案

教学建设档案是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学风建设过程中积累的相关资料。

2.教学运行管理档案

教学运行管理档案是指教学准备、教学过程中以及教学效果的相关资料。

3.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档案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档案是指教学检查与评估、教学监督、质量反馈过程中积累的相关资料。

4.教学规章制度与文件

教学规章制度与文件是指本教学单位制定的教学规章制度与文件。

5.学籍管理档案

学籍管理档案是指在校生的学籍资料。

(二)教学环节类

1.理论教学档案

理论教学档案是指教师理论课教学档案、学生理论课课业档案、理论教学其他档案。

2.实验教学档案

实验教学档案是指教师实验课教学档案、学生实验课课业档案。

3.实践教学档案

实践教学档案是指课程设计、实习实训过程中积累的相关资料。

4.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

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是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档案。

三、存档要求

1.上述教学档案(资料)一律保存在各教学单位安全可靠的地点,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教学档案(资料)应做好编目,便于检索和调用。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损坏和遗失。

2.凡存档的教学档案(资料),尽量采用原件;如需打印,一般用A4纸打印,尽可能保证规格相对统一。提倡将教学档案电子化,做好备份,以便长期保存。

3.销毁存档的教学档案(资料)必须严格、慎重,确需销毁的,须进行必要登记,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4.学校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其他要求

上述教学档案(资料)的目录和保存期限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存档材料目录与期限.doc

附件2: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教学环节存档材料目录与期限.doc

 

 

 

教务处

   2016628

图说轻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