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6-06-06   浏览次数: 398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623)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6275)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维护我校的声誉和形象,避免我校在校生涉嫌组织、参与高考替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作弊入刑定罪的宣传,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者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作弊行为一旦被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高考期间(67日、8日),各学院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同时,要认真做好学生点名考勤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按要求上报《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在校情况自查报告单》。

三、各学院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追究责任制。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要请假的,坚持谁批准、谁负责。

 

 

                   学生处

                                    201666

图说轻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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