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 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对象
所有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单独的文献综述和文献翻译不需检测。
二、组织形式
1. 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单位查重检测工作,教务处负责查重系统使用培训。
2. 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参加查重系统使用培训。请各学院于 5月12 日之前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培训时间另行安排。
三、查重检测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5月29日(13周周日)前,各学院应完成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查重检测结果将作为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建档要求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应按以下格式存档:以学院名称命名一级文件夹,以专业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内含该专业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2.申请查重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稿,所有论文内容(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应全部排版在一个word文件中,文件名为“学生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五、其他说明
我校使用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系统是中国知网公司的“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check.cnki.net/pmlc/。该系统有两个端口,一个针对管理部门,一个针对教师/学生。
希望各学院和师生认真对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切实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促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