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在我校开展2016年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6届毕业年度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毕业生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毕业生需向本学院党总支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具体为:
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需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4.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由所在高校初审后,汇至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为涵盖2016学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申请人员须统一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
6.以上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时均须由所在学院审验原件,严格把关。
7.每位申请人材料(只需一份)应单独钉在一起,按照申报的类型分开上交。
(二)学院需报送以下材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和《201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毕业生申请所有材料;
三、报送材料时间
2016年3月18日上午12:00前
四、报送材料地点
东风校区:图书馆一楼110室
科学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楼100室
附件: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3.2016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郑州轻工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doc
附件3.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doc
附件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