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豫教资【2016】7号)通知:从2015年7月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所需材料:
1、入伍补偿审批表-学生自行在征兵系统填写完成并打印;
2、招收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学院须审核无误);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并于3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补偿申请材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图书馆一楼108室),逾期不再办理。
此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学院务必重视。
学工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