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校国庆节放假安排,为切实做好学生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安全教育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领导。要重视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做好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做好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工作,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出游。
三、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严格请销假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每个学生假期期间的去向做好了解和登记。学生在假期外出或回家要向院(系)请假,并按期返校。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坚持做好假期值班以及各宿舍区值班工作。假期期间值班由各院(系)自行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3、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节假日期间,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等意外发生。
4、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期后第一天正常上课。
5、各院(系)于9月30日12:00前将假期期间值班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学生处。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辅导员外出必须向院(系)主管领导申报并保持联络。
6、根据学生在校情况周报告制度的要求,各院(系)于10月8日下午5:00前上报《学生在校情况自查报告单》。
学生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