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及有关单位:
科技处 2007年12月3日发出“对全校教职工参加的各类学术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进行重新登记的通知”,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术团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全校教职工参加的各类学术团体(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进行重新登记。同时各团体会员、担任理事长、常务理事等职务(含同等职务)的报送一年来团体活动情况、专业发展动态的总结材料,其他人员同时报送一年来参加团体活动情况及本人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和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情况。
原通知时间2007年12月15日前报科技处,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尽快进行登记,对不报送材料的,注销其登记资格,不再进行有关资助。
科技处
2007.12.17